负责万山区民兵组织建设及其政治攻育、军事训练、战备执勤、维护社会治安等任务,管理民兵武器装备;
负责万山区预备役人员的登记、核对和统计工作;
负责万山区的征兵工作;
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国防教育、安置复退军人和优抚烈军属;
承办上级军事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